数字出版在线 » 中国青年报

Home »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纸媒与网站应实现共赢

现在是数字时代,媒体向网络化发展是必然趋势。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更多人习惯于通过网络浏览新闻,这给传统纸质媒体带来一些冲击。但从长远来看,技术发展必然会带来媒体格局的变化,将来肯定是多元化的传媒格局,即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等媒体共存,既存在竞争,又相互依托。
目前,网站发展越来越强,相比之下,许多传统媒体面临困境。由于纸媒采编和印刷成本高,而网络媒体通过转载新闻即可获得众多阅读量,并由此带来巨大的广告收益,纸媒则随着发行量的降低,广告收入越来越少。这是在转型期间报业遇到的客观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处理好与网络媒体的关系。
在中国,网络媒体是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当时各报纸为了增加受众阅读渠道、提高影响力,无偿或廉价向网媒提供新闻,而网媒在起步时期依靠报纸提供的大量信息,逐渐获得更多受众支持。随着网民的增加,网络媒体日益受欢迎,广告等经营业务随之上升,并开始逐渐挤占传统媒体的空间。
于是,有很多传统媒体开始抗议,不再愿意由网媒随意转载其投入大量采编成本创作的新闻作品。然而,由于网络媒体,尤其是一些大型门户网络,已经拥有了远远超过报纸发行量的受众,纸媒制作的新闻经网络转载可以大大提高影响力。为此,许多纸媒陷入矛盾之中:不上网,不被转载,影响力将大大下降,这在当前的网络时代几乎不可能;上网,网媒转载付费很低,报纸等于成了“为人作嫁”。我们说,内容对所有媒体来说都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创新内容产品,提升内容质量是需要成本的。长期如此廉价使用内容产品的运营模式,对谁都没有好处。在我们看来,应当鼓励支持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实现互利互惠共赢。
我们一方面要强调保护网络著作权,另一方面,网络在使用其它作品时也要对著作权有所保护。传统媒体把内容提供给网络,在合作过程中确实最初有很多不太平衡。今后,一方面可以丰富网络内容,另一方面要保证内容产品的制作方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这恐怕要用一些时间互相协商。从政府来说,已经把网络纳入版权保护范围,特别是前不久在讨论时已经降低了版权保护的门槛,过去数额要达到2500元才能处罚,现在降到500元。
网络转载新闻作品应当提高付费标准,但现在的问题是,对新闻作品版权的界定不够明确。新闻内容的归属还不清晰,新闻作品的版权到底应该归报社还是记者,一些新闻作品,比如有一些消息、纪实作品,跟文学作品不一样,著作权到底该如何归属,这些目前都没有统一认识。
另外,新闻作品该如何衡量价值?现在一般按字数来算,但这并不合理。我认为按事件本身或新闻的影响,可能更科学。而且,网络有很大的特殊性,影响力大的新闻给网站带来的点击率也高,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其收益,但与内容产品的制作方却没有关系。因此,在计算网络上的新闻作品的价值时应该和页面的广告额结合起来。
随着3G时代的来临,手机报将越来越普遍。如果新闻作品的版权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将会带来更多的纷争。专业有分工,电信部门不可能直接制作新闻,只能是转载各传统媒体新闻,门户网站也一样,也更愿意转载新闻而非自己来制作,这不仅成本高,专业性也不强。因此,应当与传统媒体合理分成,以合理的价格向传统媒体购买新闻作品,传统媒体也通过网络媒体提高影响力,并从网络媒体获知更多信息,制作更多更好的新闻,这样就会实现双赢。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 王国庆)

刘锋:”威客”将是知识传播的高速公路

  2005年以来,一种流行于各大BBS和网站的简单互动问答模式,引起了一个人的关注。他将这种模式称为witkey(wit:智慧,key:钥匙),中文谐音“威客”,是指凭借自己的智慧、知识和专业特长在互联网上帮助别人解决问题并获得报酬的人。如今“威客”风靡全国,而他是率先提出“威客”的人。
    近日,“威客网”总经理刘锋接受本报专访。
    中国青年报:有人说“威客”只是小打小闹?“威客”有高端的业务吗?
    刘锋:我想澄清一个认识,因为目前的“威客”网站,主要是在做一些中低端业务,比如程序设计、图形设计、广告宣传语,甚至还有取名字的。这使大家认为“威客”就是这样的中低端模式。其实将“威客”渗入高端业务,是“威客”发展的必然。有些网站不叫“威客”,其实也是“威客”的形式。比如“国科网”,就聚集了很多科学家与企业的一些项目做对接。
    我希望能通过“威客”平台将更多科研成果直接转化,这也是我们当时提出“威客”模式的初衷和设想。现在,我们正在金融业和科研界推广“威客”平台,例如银行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完全可以到“威客”上寻找解决方案,通过“威客”平台使用第三方提供的软件,既解决了自己的业务问题,也保护了自己的业务机密。
    现在,大家提到的“威客”主要还是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个人威客”,但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我们也在推动“个人威客”向“团体威客”或“企业威客”发展。甚至以后还可能出现“全民威客”的时代。到那时,知识传播的速度将会更快。我想说,“威客”不是小打小闹,它将是知识传播的高速公路。
    中国青年报:“威客”是采取一人投标多人竞标的形式,有人说这种形式是一种智力资源的浪费?
    刘锋:目前对于起名等比较简单的,甚至有些游戏色彩的问题,我觉得是允许多人参与最后一人中标的,因为这个花不了太多时间,而且大家可以互相学习提高。但是我们没有规定多人参与,一人中标就是“威客”的模式,我们的目的是通过互联网体现知识的价值。而对于中高端的业务,譬如编写一个程序,因为会耗费参与者很长的时间,有时还需要多人合作,这个模式就存在太大的智力浪费了。我们现在也发展出新的制度,如招标制度,让项目人发布任务,大家参与报名或者写一个简单的设计方案等,通过简单地筛选挑出合适的执行者,再进行操作层面的业务,这样中间就出现了一个缓冲,避免了智力上的浪费。对于高端业务更是这样,我们要根据领域和行业采用不同的形式,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我们要创造性地为不同的领域设计不同的流程。
    中国青年报:国外没有可借鉴的模式吗?
    刘锋:没有。“威客”这个互联网的新现象,不是我们的发明,但是我们的发现。“威客”的概念是我第一个提出并提取出来做商业应用的。所以我们走在世界前列,必须要承担一个责任,不断完善“威客”的形式。
    目前国外也有部分企业和个人参与这种业务。比如有一位中国人在德国建立了一个叫“威客德国”的网站,将一些国外的项目介绍给国内的“威客”们。互联网本身没有地域限制,如果突破了语言屏障的话,“威客”这种模式很容易使全球智力资源自动聚合,到那时就是全球的知识共享。“威客”的发展需要网络的大环境,等互联网信用体系建立起来后,对于“威客”的发展会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中国青年报:“威客”的内容目前主要集中在设计类、程序类、策划类,有人担心它会对广告公司等造成致命的打击?
    刘锋:“威客”的发展确实对某些行业产生了冲击,我知道现在一些广告公司、设计公司反对的声音特别大,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威客”基数很大,产品价格低廉,可能会抢掉他们很多生意。但是如果“威客”使人们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好的结果,这种形式就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广告公司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去适应这一潮流。
    中国青年报:我们的调查显示,27.3%的公众认为“威客”应该成为一种新的职业。对于很多青年人来说,威客可能成为他们应对就业压力的新路吗?
    刘锋:能不能成为职业是和互联网发展的技术和发展阶段密切相关的。现在,像图形设计和程序设计,通过互联网发包,提出问题寻求解决,是有可能成为一些人的职业的。而医疗、法律等职业,仅仅依靠互联网做“威客”是不现实的。我认为目前来讲,将“威客”作为一个职业不太现实,但只是现在不现实,并不意味着10年或者50年后不现实。现在的年轻人可以将“威客”作为一个兴趣或者兼职来对待。
    如今,“威客”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像建筑、生物、金融等,对于年轻人来说也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威客”在某些方面会规避很多现实中不公平的条件,如性别、相貌、出身等,使他们更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才能。完成越多的任务对于之后承接更多的任务或者应聘肯定会有帮助,这和他们的生存手段是相关的,并不是说他们通过互联网来生存,而是可以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社会竞争力。(记者 肖舒楠 实习生 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