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明确的定位、明知的政策,才能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真正为出版赋能。
文|张 芮
2022年12月,OpenAI公司推出了新一代自然语言处理系统ChatGPT,其具有模拟人类对话过程的功能和庞大的知识库。经过不断优化升级,ChatGPT亦被应用于出版行业。
中南大学人文学院传媒系主任易龙提出:“经过电子出版、互联网出版和移动出版三个阶段,数字出版正在迈向智能出版的新阶段。”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信息采集、信息分析、存储加工等步骤,全面赋能出版流程中的各个环节。从复旦大学自然语言处理实验室发布的第一个对话式大型语言模型“MOSS”,到百度推出的全新一代知识增强大语言模型“文心一言”,人工智能已经从理论化的学科领域,嵌入新闻传播、数字出版等诸多领域。在出版行业,人工智能推进了数字出版的进程,高效便捷地帮助作者获取知识、信息和灵感,成为编辑的有力助手,全面赋能出版行业。强大的内容生成能力和智能特性为出版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ChatGPT在内容创作中的应用
ChatGPT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对大量数据和历史对话的学习,构建一个深度学习模型,然后将该模型应用于文本生产任务,以生成符合人类语言习惯的内容。ChatGPT在出版领域具有选题策划、制定大纲、生成文本、修改润色等多种功能。很多情况下,ChatGPT的“写作”是以“人+机器”的形式呈现的,使用者通过与程序之间多次围绕某一研究方向的对话,生成所需要的内容。例如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使用者与ChatGPT沟通,ChatGPT为使用者提供选题建议,帮助确定具体的研究方向和详细的论文大纲,再通过对话的方式,引导其从多个角度进行对比分析,拓宽写作思路,使内容更加全面和深入。使用者还可以向ChatGPT提问,根据论点提供丰富的观点和论据,确保写作内容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更高版本的ChatGPT还能对使用者确定的文本进行表述优化,降低重复率甚至翻译成不同国家的语言。ChatGPT正以不同形式影响着稿件内容的产生,不同程度地代替了作者的角色,编辑面对的稿件内容越来越多的是由ChatGPT等人工智能产生。例如2023年,清华大学教授沈阳用时3小时,与AI进行66轮对话创作的短篇小说《机忆之地》,荣获江苏青年科普科幻作品大赛二等奖。这篇小说从标题到正文,再到配图,都是由AI完成。ChatGPT不仅能够提供丰富的创作素材和灵感,还可以帮助使用者解决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使得内容创作变得更加丰富多样,提高了写作效率和质量。
拓展出版形态多元化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拓展了出版行业的新形态。它以内容为载体,以大数据为支撑,激活产销关系,构建了以探索新兴服务模式为基本法则的行业形态,使出版行业能够实现更加场景化、互动化和机动化的流程重构。这种重构,产生了“ChatGPT—出版物—读者”这种新的交互模式,它利用ChatGPT基于对读者意见的理解生成文本,经整理后生成的作品再由编辑对其进行加工和优化,之后分享给读者。通过ChatGPT,读者可以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出版物的创作过程中,与“作者”进行实时的交流和反馈,这种互动性极大地提升了读者的阅读体验。同时,ChatGPT还可以根据读者的反馈和需求,机动调整出版物的内容和形式,以满足不同读者的个性化需求。
在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大趋势下,ChatGPT为出版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结合大数据等技术,ChatGPT可以帮助出版企业更好地进行用户调研和数据分析,提高出版物的精准度和市场影响力。此外,ChatGPT还可以推动出版行业向更加开放、立体和智能的方向发展,构建更加多元化的出版生态。
在虚拟出版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也为出版行业与其他领域的跨界合作提供了更多可能。例如通过与影视、游戏、动漫等产业的合作,出版社可以对优质IP进行多元化开发,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这种跨界合作不仅有助于拓展出版行业的市场边界,还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选择。
版权归属存在争议
长期以来,由人工智能完成的作品或者人机协作完成的作品都面临着版权问题,这是目前出版行业面临的伦理危机之一。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文本可能涉及对他人原创作品的借鉴或改编,从而引发版权纠纷;另一方面,如果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文本被认定为具有版权,那么版权的归属和使用问题也将变得复杂。
人工智能的著作权问题在当下存在纷扰,其本质上是人工智能属“人”还是属“物”,是“主体”还是“工具”的问题。如果不将人工智能视为独立的创作主体,则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在应然上不构成“作品”,因此不享有著作权。当使用ChatGPT的主体在并未披露真实的生成过程时,除非质疑者有相反证据证明人工智能的参与,否则人工智能的操控者享有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版权通常归属于自然人作者或特定情况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人工智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无法成为版权所有人。在美国,版权局已经对ChatGPT类产品生成的内容做出了否定性裁决,认为这类内容不构成版权作品,因为在生成过程中没有自然人的创造投入。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归属问题仍存在空白和争议。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的版权法律问题也将日益凸显,这需要立法机构、法律界和科技界的共同努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以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版权归属问题。
ChatGPT在出版行业的合理运用
出版行业的核心价值在于文化的传承和知识的传播。人工智能虽然能够高效地处理信息,但在文化的深度和广度上可能有所欠缺。因此,出版人应坚守文化传承的初心,给予AIGC适当的发展空间,在出版实践中不应全面否定,也不应“拿来主义”。
在出版行业,人工智能的性质同人类编辑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人本论”和“工具论”两种观点——持“人本论”的人认为人工智能有着强大的学习能力,已经朝着独立主体的方向演进,但是还需要人来把握方向;而“工具论”一般认为以ChatGPT为主的人工智能,只是完善出版流程、辅助编校工作的一种工具,并没有独立的思想。
在数字化时代,读者体验和出版物质量对于出版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虽然人工智能为出版社提供了一定的分析数据,但是对大数据的过分依赖,可能会产生大量重复、无用的内容。所以,人工智能不能替代人类作者的原创性思考,只能作为辅助工具使用。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普及,一些检测工具也应运而生。通过GPTZero、AI Text Classifier等工具就可以检测文章、论文、作业是否由AI创作,有的工具甚至能在检测结果中告知文本的人工智能生成占比、标注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出版业也可以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进行细化,对其使用率设定合理阈值,以避免过度依赖导致的内容质量问题。
加强法律与行业的双向监管
目前来看,人工智能技术和出版行业的融合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也缺乏相应的行业监督。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是大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高的风险。这就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2023年国家公布并实施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工智能进行了促进和规范。这些办法实施后,国家网信办先后对“文心一言”“清华智谱”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了备案工作。但在著作权方面,国家还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这就需要编辑在出版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什么是可接受或不可接受的内容,以及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生成物。
除了依托法律法规的外部约束,还需要完善出版行业的内部规范管理。鼓励组建人工智能与数字出版行业协会,整合传统出版资源,通过行业协会的引导,推动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并推行行业规范,明确互联网出版活动的标准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出版机构自觉遵守。完善非法出版等举报制度,鼓励网民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出版行业与人工智能共生共智是一个复杂的议题,只有通过明确的定位、明知的政策,才能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不仅能为出版行业带来优势,还能避免潜在的风险。人工智能是一个不断演变的领域,出版从业者要不断努力,以适应新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作者单位为山东教育出版社)